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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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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指的是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如切边、切头等)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构件中的钢铁材料,成分为钢的叫废钢;成分为生铁的叫废铁,统称废钢。目前世界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4亿吨,约占钢总产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炼钢原料,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
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对废钢铁质量检验的几点:冶金企业对废钢铁质量检验有两大难题,一是扣杂质,二是废钢铁定级问题。扣杂质,在卸废钢场地设立检斤秤,卸车后在验质人员的监督下回皮检斤。条件不具备可将卸车时剩余的杂质装在固定的容器中检斤扣量。
废钢铁表面和器件、打包件内部不应存在泥块、水泥、粘砂、油污以及珐琅等。废钢铁中禁止混有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等物品。禁止混有橡胶和塑料制品。
废钢铁中不应混有下列有害物:医药废物、废药品、医疗临床废物;农药和除草剂废物、含木材防腐剂废物;废乳化剂、有机溶剂废物;精 蒸 镏残渣、焚烧处置残渣;感光材料废物; 铍、六价铬、砷、硒、镉、碲、锑、汞、铊、铅及其化合物的废物,含氟、氰、酚化合物的废物 ;石棉废物;厨房废物、卫生间废物等。
废钢主要用于长流程转炉中的炼钢添加料或短流程电炉的炼钢主料。国内废钢资源由于受到淘汰年限的限制,所以基本处于废钢资源的贫乏时期,满足不了钢铁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2005年,国内主要钢厂废钢单耗为169.08千克,比2004年的220千克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幅度达到了23%。2005年进口废钢约1020万吨,出口量可以忽略不计,废钢需求量将达6190万吨,生产回收104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