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机动车回收,平顶山机动车回收,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手续 |
面向地区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方法》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则:报废汽车具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卖、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半挂车强制报废年限规定:
1: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2: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8年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主营行业:车辆服务 |
公司主营:报废车拆解,废钢回收销售-->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时间:2020-09-26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公司邮编:467000 |
河南本地机动车回收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