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
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车回收拆解,客车报废回收,小车报废回收 |
面向地区 |
公司回收各种报废汽车(大中小货车、大中小客车、特种车、各种小轿车)及二手车的回收等业务,对一些排气不合格、噪音大、车况差的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对五大总程(前后桥、变速箱、车大架、发送机、方向机)进行拆解,并对报废车空调制冷系统中的氟利昂制冷剂进行回收并分类储存,完全到国家规定报废汽车回收标准。公司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机械化程度较高,能科学地对汽车进行预处理、拆解、切割、破碎等回收处理业务。
拆解的一般技术要求
1、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应当使用合适的工具,尽可能零部件可再利用性以及材料可回收利用性。
2、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规定拆解。
3、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应抽空并分类回收,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90%。
4、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
5、各种零部件和材料都应以恰当的方式拆除和隔离。拆解时应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解体销毁的总成,拆解后应作为废金属材料利用。
7、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存入仓库前应做清洗和防锈处理。
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循环利用。以旧发动机为“毛坯”, 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对主要零部件进行清理、检测、加工、更换,可以生产出“再制造发动机”。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完够达到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是新机器的50~60%。用这种办法,旧发动机85%的价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炉只利用了原价值的3%。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国际上每年旧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国每年生产新轮胎1.01亿条,产生废旧轮胎约3000万条左右,其中400万条得到了翻新,仅占新胎量的4%。据测算,每翻新一条胎可节约橡胶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龙帘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千克。只要使我国的旧胎翻新量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节约的资源量就是很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