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离婚时是否可以追回?-昊本律所
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借夫妻共同财产给另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的个人事务,应当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该借条有效,而偿还后的款项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面列出案例:姜淼淼与宋思明结婚两年。宋思明以做生意为由让妻子姜淼淼借给自己30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每月利息为1.5%,3个月后归还。半年过去后发现宋思明没有将这300万元投资做生意,而是在外面养了一个大学生。姜淼淼将宋思明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在该案件中《合同法》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夫妻之间不能签订借款合同。姜淼淼出借的300万元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返还后的300万元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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