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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虫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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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为采用杀菌剂或杀虫剂等化学物质进行的化学防治;利用光或射线等物理能,或建造障壁的物理防治;改变作物品种,栽培时间或环境以减少危害的耕作防治;以利用天敌为主的生物防治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以有机合成药剂为主的农药的发展,杀灭病虫害已比较容易。
一般应在经济的容许范围内,维持病原或害虫的种群控制体系。以有效地利用病原和害虫种群的天然控制机制为基础,再辅以各种防治手段,这要以降低病原和害虫密度,并使其变动幅度维持在小范围内为目标,只有在病虫害密度超过容许水平时,才可使用喷洒药剂等临时性措施。
引起药用植物发病的原因,包括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由生物因素如真菌、细菌、病毒等侵入植物体所引起的病害,有传染性,称为侵染性病害或寄生性病害,由非生物因素如旱、涝、严寒、养分失调等影响或损坏生理机能而引起的病害,没有传染性,称为非侵染性病害或生理性病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