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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不少,但是在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促进回收利用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甚至我们的政策法规建设,我们的标准制度,以及我们的技术等等,这些方面都还刚刚起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强调,我国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和汽车报废回收利用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 过时政策难以满足现状 事实上,对于汽车报废带来的危害,我国并非没有关注,只是相关政策早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2001年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办法,标志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2006年等部门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这是我国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指导性文件,这份文件要求全面,但是相对较为宏观,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长期以来,由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采取粗放式经营,从而导致该行业技术手段落后,作业流程不规范,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水平低。 另外,报废厂不按规定交售报废车辆,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汽车的现象依然存在。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法定报废回收标准过低,我国每年近八成报废汽车流入了黑市,这不仅对正规的回收拆解企业造成了冲击,扰乱了回收拆解的正常秩序,更重要的是,给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为改变行业现状,国家有关部门正组织力量对2001年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回收拆解法规和强制报废标准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回收拆解的市场准入制度亟须健全。
从世界辆汽车诞生开始,汽车对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变人们的精神生活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正如一个人有生老病死一样,汽车也有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汽车在使用一定年限和行驶一定里程后,由于零部件和各总成的磨损、自然老化和汽车技术使用水平等原因会造成整车性能下降,使用成本增加,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加大。更为重要的是,汽车在使用到一定期限后,其安全性能会随着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的增加而逐步明显地下降,从而存在各种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欧美、日本等国家,汽车换代年限一般为:美国汽车的使用年限平均是7.1年;法国是9年;德国是5-6年;意大利规定是8年;日本是一般可行使40万km,但多数只行使了4-5万km、4-5年就处理了,或卖给二手车经销商,或废弃,只有很少汽车使用到10万km、10年左右。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汽车仍属于消费品,汽车报废的观念还未得到大众普遍接受。如果不对汽车采取强制报废,我国报废汽车的管理将会十分混乱。所以我国结合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及车辆状况,对汽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
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其中,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九条 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必要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对于我国绝大多数的购车者来说,汽车算是一件昂贵的商品。而汽车在接近或到达报废期时并不是完全不能使用,所以车主往往舍不得报废,希望能够继续利用其“剩余价值”,或是卖上个好价钱。但是目前正规的拆解厂,所能给的收购补偿又远远达不到车主的预期,甚至还不如卖废铁。对此,有关人士建议,为了全社会的交通安全,在严格管理废旧汽车回收业务的同时,能否出台鼓励、促进车主(尤其是小型汽车)自愿进行车辆正规报废,提高汽车报废补贴的举措无疑将会改善报废汽车回收的现状。 机动车报废原车牌可继续用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含3年)以上的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书面申请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当时或其后的6个月内提出;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根据以往规定,机动车报废后,原有车牌号即注销,车主如果买了新车,就申请新的牌号。按照公安部下发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车牌终身制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应当在3年以上。
随着汽车的逐渐发展,以及汽车价格也不断便宜。越来越多的汽车流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也正因为汽车的不断更新,使得产生越来越多的报废车。相信不少车主可能对于报废车不是很了理解,以及如何处理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主营行业:废旧交通工具 |
公司主营:太原报废汽车回收,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太原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太原车辆报废回收中心--> |
采购产品:报废汽车 老旧车 黄标车 废旧物资 |
主营地区:太原 |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
注册资金:人民币13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8-06-24 |
员工人数:51 - 10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08-06-24 至 2038-12-31 |
最近年检时间:2021年 |
登记机关: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锈钢产业园区分局 |
年营业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年 - 1 亿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钢材、不锈钢、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铁矿粉、生铁、铁矿石、石灰石、铝钒土、煤制品(不含洗选煤)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厂房面积:38000平方米 |
月产量:500台 |
是否提供OEM:是 |
公司邮编:030000 |
————— 认证资质 —————